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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想去了,可以退團嗎?
漫步國旅準許預定客戶退團,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制定以下退團準則:跟團游退團規則
1.客戶原因退團:
漫步國旅準許預定客戶退團,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制定以下退團準則:客戶須通過報名電話(0931-7804002),向客服人員提出退團申請,經客服人員確認后,我們將根據旅游局規定退還相關費用。
具體退還規則如下:
1.1 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(含7日)因故無法參團,漫步國旅退還全部已交團款。(備注:在線支付、刷卡支付者需承擔0.8%的平臺手續費。)
1.2 行程開始前6-4日因故無法參團,漫步國旅扣除總團費20%作為違約金。
1.3 行程開始前3-1日因故無法參團,漫步國旅扣除總團費40%作為違約金。
1.4 行程開始當日因故無法參團,漫步國旅扣除總團費60%作為違約金。
1.5 行程開始前本人因故無法參團,但自行找人頂替者無需扣除費用(因實名制訂票產生的退票票損除外)。
1.6 如按1.2、1.3、1.4/1.5約定比例扣除的必要費用低于實際發生的費用,旅游者需按照實際產生的費用支付,但最高額度不超過旅游費總額。
特別說明:在線支付、刷卡支付者需承擔0.8%的平臺手續費。
2.若因不可抗力或漫步國旅原因退團:
若因不可抗拒力等其他原因及漫步國旅自身原因造成無法發團,客服會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電話溝通的方式通知客人,并在3日內全額退還隊員已交款項。